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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为鞍山经济发展增添动力
| [ 更新时间:2008-05-16 16:05:40 ]
| 市国税局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机遇,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折不口地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效用,促进了全市企业加快发展,五年共办理各类减免税56.97亿元。认真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政策,办理退税27.89亿元。其中通过增值税转型试点,为全市工业发展增强了后劲,加快了设备更新改造步伐。全市1840户企业纳入试点范围,累计退税21.8亿元。为450户企业豁免欠税,为老企业改组改制卸掉了历史包袱。对符合税收减免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时办理减免税手续。对企业专项用于科技开发的支出,严格执行所得税抵免办法。5年来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金2.33亿元。在税收政策的引导下,全市高科技产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起到了引导投资、优化产业结构的作用。推进“征退结合”管理模式,加快出口退税审批进度。五年共办理出口退税41.83亿元,有力地支持了鞍山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认真贯彻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鞍山市的改革发展稳定贡献力量,2004年以来先后两次提高个体户增值税起征点,惠及全市10,824户个体户,个体户直接享受政策优惠1400多万元。全市48户企业,27,166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了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免税3.2亿元。另外,累计办理民政福利企业退税7.57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16.76亿元,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3.71亿元,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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