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出口退税培训资料 [2008-06-10 15:58:48]
 
如何实现政务公开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如何实现政务公开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更新时间:2008-07-09 09:19:13 ]

  台安县国税局   张连柱

 

税务机关推进政务公开,是融洽征纳关系、党群干群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税务机关自身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强化“两权”监督制约,构建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抓班子带队伍,树立税务机关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手段。因此,国税机关必须紧密结合实际,以建设“阳光国税”为目标,按照“规范政务公开、拓展政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加强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逐步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促进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

一、          规范政务公开,明确工作内容

公开内容方面,要真实可信,不能搞明里一套,暗里一

套,对上一套,对下一套,对内一套,对外一套。要完整全面,政务信息应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群众关心而又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内容,包括事权、财权、人事权等方面的信息,均应公开,不能避重就轻,选择式地公开,也不能报喜不报忧,隐瞒性地公开。

一是税收法规政策公开。应全面及时公开税收征管法、行政许可法等涉税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国家出台的各类税收政策、各税种征收管理办法和征收范围,特别是扶持高科技产业、福利企业、微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发展以及支持“三农”、下岗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对近年来调整比较大的出口退税政策、企业所得税管理政策、消费税管理政策、车辆购置税管理政策、增值税起征点政策等,都及时向纳税人进行公开,使纳税人了解和掌握各项涉税税收法律规定,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税收执法公开。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执法岗责范本,结合税收征管重组、优化业务流程,按照职权法定和权力制约制衡的原则设计执法工作流程,并将执法程序予以公开。严格按照法治的要求,合理分权,明确执法权限、执法环节以及相应的执法责任和义务;细化每一个执法岗位的工作事项,包括详细的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注意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各岗位、各环节的有机衔接,确保执法工作机制运行顺畅;在明确执法流程的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明确设定各岗位工作职责和标准;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个体税款定额核定和税务稽查等重点执法项目,从执法的依据、程序、责任、结果等方面进行细化,设计执法流程图,让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税收执法的全过程,参与监督税收执法行为,有效地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

三是行政管理公开。人事管理方面。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等制度,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公开透明的竞争激励机制。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新提拔的干部,一律实行任前公示,坚持评先评优公示制度。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包括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优秀等次),经集体研究后,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对竞争上岗采取网上跟踪通报,把政策、报名、志愿的调整、民主推荐、笔试、面试成绩、民主测评等情况及时进行公示,置于群众的监督与参与之中。财、物管理方面。应建立健全透明、公开的财、物管理监督机制,坚持收支“两条线”。对预算外资金,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未经上级批准,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对物品采购,采取公开招标采购办法,将需采购的物品种类、条件、要求等在各类报纸、采购网站上刊登购物广告进行招投标,从中选取最优供应商,并在内部网站上进行公示。经费支出方面,应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报销制度,重大经费支出按照规定报告,实行民主决策,集体审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经费支出情况,增强资金运用的透明度。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处置固定资产,房屋、电脑、汽车等固定资产建立帐簿,定期接受检查,做到帐帐、帐实、帐表相符。

四是廉政规定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全面公开“三禁六不八公开”、税务人员“十五不准”等有关规定,同时向纳税人公开国税干部违反规定的处理依据、责任追究规定和责任追究实施。通过召开税务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会议、进行回访座谈、发放廉政反馈卡等形式,加强对国税干部的廉政监督。同时,公开信访政策法规、信访受理情况和信访处理结果,有效保障群众的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和申诉权,促进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避免越级信访、重复信访的发生。

二、          拓展政务公开,丰富工作载体

加大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力度,拓宽公开形式,可以使上级的各项法规、政策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传达贯彻到基层,使基层的实情和群众的意愿能够快速、真实、方便地反映上来,架起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确保政令畅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一是在硬件建设上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有计划有步骤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设备装备各级国税机关;二是在软件开发上加大力度。大力开发各种适用软件,不断提高信息技术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应用水平。开发运用绩效考评软件,公开考核评分的依据和结果;开发网上投诉软件,实现网上举报、网上受理、网上反馈;开设政务公开网页,将大宗物品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及时在网页上公开、公示。三是开辟政务公开网站。建立内外部网站,及时发布最新的税收政策,按业务类别建立网上政策法规库,方便纳税人查询。受理网上税务咨询,按照内部职能分工设置“税官咨询信箱”,及时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涉税问题。开展“网送税法”活动,设立“政府采购”、“公务员招录”等栏目,及时公布社会各界关注的有关信息。开设网上办税服务区,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办税服务。设置纪检监察投诉台、税务检查举报箱,公布行政效能投诉电话,方便纳税人投诉。开通国税内部网站,将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纪要、人事安排、重大财务经费收支、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处置等事项在网站上公布,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公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利用新闻媒体传播范围广、速度快的优势,及时公开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涉税事项,让群众知晓,方便群众监督。在每次的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中,对评选出的A级纳税人都及时与地税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情况,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参加阳光政务热线上线活动,“一把手”带头上线,宣传税收政策和国税工作,公开接听纳税人咨询、投诉和建议。

三、          深化政务公开,健全工作机制

政务公开是一个涉及面广,复杂的系统工作,领导重视

和加强监督考核直接决定着工作的力度和效果。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应建立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跟踪督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细化责任,把实行政务公开的工作标准、程序、目标、完成时限等逐级分解到岗位和个人。

    二是纳入绩效管理考核。政务公开把行政决策、行政过程、行政结果都清楚地展示在群众面前,对提高权力运行过程的透明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应把政务公开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岗位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特别是应把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评的范围,严格考评,并把考评结果同干部福利、奖惩、评先评优相结合,把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好坏与单位、干部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加大外在压力和推动力,才能引起干部职工的真正重视,促进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齐头并进,深入开展。可考虑设置一些适用的考核标准,如“投诉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等,检验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成效。

三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在内部监督上,针对权力运行容易失控的关键环节和查处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进行科学分解,使各个办事环节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和监督。在外部监督上,设立举报箱和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制定有奖举报办法,及时妥善处理纳税人的举报。认真听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特邀监察员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坚持每年召开有人大、政协代表和重点企业主要领导及新闻界代表参加的纳税服务恳谈会,征求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

四、          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抓好政务公开的基础。公开

工作能否落到实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目标能否实现,最根本的在于是否建立一支政治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的干部队伍。因此,必须扎扎实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把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财经纪律教育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不断提高税务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提高依法行政、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推行公开办事制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促进税务干部适应时代和形势发展的要求,改进施政方式、工作方法和办事作风,更好地做到施政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积极组织税务干部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金融知识、税收专业知识,开展计算机知识培训,组织业务知识测试,举行业务知识竞赛,鼓励税务干部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使税务干部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减少错误执法、“越权”执法行为,为规范和纵深推进政务公开奠定坚实的基础。

 

                     〇〇八年六月十七日

 
  • 上一篇:浅议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无缝对接
  • 下一篇:政务公开 全面规范 深入透彻
  •  
    沈阳国税 | 大连国税 | 抚顺国税 | 本溪国税 | 丹东国税 | 锦州国税 | 营口国税 | 阜新国税 | 辽阳国税
    铁岭国税 | 朝阳国税 | 盘锦国税 | 葫芦岛国税 | 鞍山信息港 | 鞍山在线 | 中国.鞍山 | 千华网 | 鞍山旅游 | 民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 鞍山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138号 电话:(0412)5538040
    Copyright 2006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