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07年7月11日,互联网各大网站刊登了“河北晋州国税局局长在机关摆宴办公区无人上班”的消息。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做出明确批示,要求河北省国税局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河北省国税局、石家庄市国税局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经查,晋州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玉津于2007年7月9日、10日在晋州市国税局办公楼后院,搭建遮阳棚,为女儿办婚事大摆宴席,期间收取与本人履行职务有关系的人员共156人的礼金28550元。在此之前,石家庄市国税局纪检组曾两次告诫马玉津为女儿办婚事的问题群众已有反映,要求其严格遵守纪委的规定,但马玉津置若罔闻,仍然我行我素,坚持错误的做法,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严重地损害了税务部门的形象。
根据以上事实,河北省石家庄市国税局决定,给予马玉津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晋州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这是一起典型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权动用公物大操大办婚事的案件。与党和国家倡导的厉行节约、移风易俗,反对奢侈浪费,严厉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的党纪背道而驰。马玉津作为一名任职多年的党员领导干部,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党纪政纪的自我约束,把党的纪律和上级的劝告置于脑后,其所作所为,不仅严重损害了税务部门的形象,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受到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在此国家税务总局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始终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
税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组织部通知的要求,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贯彻到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彻底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认真吸取马玉津案件的教训,牢固树立“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观念,弘扬移风易俗和崇俭尚廉的良好风气,反对奢侈浪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二、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廉洁自律和法制观念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以马玉津为教训,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和生活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廉政纪律,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三、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政令畅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税务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税收执法和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不严、各行其是、我行我素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各地要及时将辖区内违反廉政纪律案件的查处情况向上级报告,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纪检监察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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