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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7-10-30 【字体:
加工贸易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及管理全面解析之二进料加工

        进料加工也称为“以进养出”,指国内企业从国际市场购进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等,在国内加工成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出口到国际市场,获取利润。
        开展进料加工业务,可以有效缓解国内原材料的紧缺,可以做到产销对路,还可以充分利用我们国家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优势,发展外向型经济。但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绝不能以牺牲环境或高能耗为代价,还要充分发挥税收经济杠杆的调控作用,这也是对加工出口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高污染,高能耗的产品征税的基本思想。
       (一)进料加工业务做法
         1、先签订进口原料的合同,加工出成品后再寻找市场和买主。在这种情况下,出口企业首先要注意国际市场的信息,以降低风险。
         2、先签订出口合同,再根据国外买方的订货要求进口原料,加工生产后再出口。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注意交货时间,要留有适当的余地。
        3、对口合同方式,即与对方签订进口原料合同的同时签订出口成品合同,原料的提供者就是成品的购买者。两个合同相互独立,分别核算。在签订对口合同时,对进料的数量、质量和时间以及未能如期到达的责任应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通过来料来件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做法可以看出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有不同之处。
      (二)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业务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1、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的相同点:都是利用国内的技术设备和劳动力,都属于“两头在外”的贸易方式。
        2、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的不同点:第一,在进料加工中,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是两笔不同的交易,均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而且原料供应者和成品购买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在来料加工中,原料运进和成品运出均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它们均属于一笔交易,有关事项在同一合同中加以规定,原料供应者又是成品接受者。第二,进料加工中,国内承接方从国外购进原料,加工成成品,再销往国外市场后,取得由原料到成品的附加值,但国内承接方要承担市场销售的风险。在来料加工中,由于成品交给外商自己销售,国内方无须承担风险,但是得到的也仅是一部分劳动力的报酬,故来料加工的创汇率一般低于进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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