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口退税率文库鉴定的总体情况 海关总署提供2007年商品代码电子数据共计11957条,其中8525条与2006年商品代码完全相同,3432条商品代码不同。税率鉴定中对部分商品代码进行扩展,增加了1301条扩展码,鉴定后的2007年商品代码共计13258条。2007年商品代码征税税率、退税率的确定,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类情形: (一)商品代码与商品名称完全相同 商品代码共计8525条(根据财税[2007]7号文调整1条,国税函[2006]1263号文调整高尔夫球4条),使用2006年商品代码库中对应商品代码的征、退税率。同时,按照财税〔2006〕13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45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对征、退税率进行了复核。 (二)商品代码未变更,商品名称微调 商品代码共计1681条,通过比对,商品名称的变化主要由于商品名称描述文字、标点以及商品规格等处存在细微差别,对商品性质及归类不存在影响,沿用2006年商品代码库中对应商品代码的征、退税率,按照财税〔2006〕139号、财税〔2006〕145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对征、退税率进行了复核。 (三)商品代码变化但商品名称未变化 商品代码共计593条,按照2007年商品名称,在2006年商品代码库比对出相同商品名称的商品,继续沿用2006年对应商品代码的征、退税率,按照财税〔2006〕139号、财税〔2006〕145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对征、退税率进行了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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