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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07-20 【字体:
遗失税务登记补办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 市级以上报纸公开声明作废原件;
  2、 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
  3、 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

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办结。

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承办环节及工作标准:
        1、 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签字盖章,在ctais中录入作废证件信息。
        2、 重新制发税务登记证件,并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办理税务登记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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