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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07-20 【字体:
从事个体经营的增值税起征点是如何确定的?

 

        我省规定,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日)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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