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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07-20 【字体:
普通发票领购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 《税务登记证》副本
2、 发票购领薄;
3、 已用未验发票;
4、 《普通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

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当场办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承办环节及工作标准:
一、 发票管理窗口(发票发售)
1、 审查提供证件、资料是否齐全,有关印章是否齐全;
2、 核对现场领票人与发票领购薄上领购人是否一致;
3、 对于以前月份未申报行为系统提供了监控功能,如存在不受理,待提示消失后方可受理;
4、 对纳税人实行验旧购新制度的将已用未验旧发票信息录入ctais系统(本环节验旧仅限于发票是否填开使用,具体填开是否正确,是否计税应由管理环节的申报后巡查负责);
5、 符合上述条件的即时受理,根据纳税人申请发售发票并收取工本费。
本环节工作时限:当场办结。

后续管理环节及要求:
一、 征管科
1、 定期对发票发售人员的柜台库存进行核对盘点;
二、 税源管理科(税务所)
1、 对纳税人发票的保管使用负责,发现不按规定保管使用的及时进行限改或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其提出《停供和收缴发票申请》并报征管科审批;
2、 对纳税人连续3个月未验旧的发票进行核对,查清原因,看是否存在开具发票不计税、核定供票量过高的现象;
3、 对发票领用存表进行审核分析,如果连续6个月月用票量、版本明显低于核批标准的,应提出减少发票用量或降低版本的申请报征管科审批。
4、 个体工商户发票超定额补税有税源管理科(税务所)负责。






·普通发票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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