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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国税局利民便民八项承诺
发表日期:2006-06-28 【字号: 【打印】
 

1. 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除了涉及举报案件之外,对纳税信誉较高的A级纳税人两年内免除税务检查。在办税服务上为A级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A级纳税人的纳税申报随到随办,税务登记当场办理,放宽发票领购限量,并对其中的一般纳税人免费提供税收法规汇编,上门进行税收咨询服务。对A级以外的纳税人每年税务稽查不超过两次。

2.认真落实好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简化减免税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对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市级国税机关保证在6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个体业户的申请,基层国税机关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3.进一步减轻销售农产品纳税人的负担。从9月1日起,凡进入封闭市场零售水产品、生肉、禽蛋、蔬菜、果品的业户,免征增值税。

4.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于企业的出口退税,做到当月申报当月退税;对于民政福利企业的退税,做到在1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5.免费提供涉税报表。凡涉及国税的报表、审批表等法律文书,国税机关一律免费提供,如发现有向纳税人收取工本费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违纪处理。

6.缩短税务登记时限,提供快捷服务。全市各级国税机关的办证窗口全部缩短办理税务登记时限,一般情况下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如遇特殊情况,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7.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实现阳光办税。各级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纳税人要热情接待,每一个被纳税人咨询的干部必须将纳税人引领到具体负责咨询事项的科室或办税窗口。除凌源、龙城两个局暂受办公条件的制约以外,全市各基层局办税大厅全部实行办税大厅主任负责制,所有办税审批事项全部移到办税大厅统一受理,保证让广大纳税人在办税大厅一次性办完涉税事宜,真正实现为纳税人办税的“一站式”服务。

8. 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的干部。认真贯彻市国税局已出台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度》和《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不能为纳税人提供规范服务甚至刁难纳税人的工作人员,坚决按规定严肃处理。无论是国税机关收到的信访举报案件,还是市民投诉中心转交的投诉案件,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查处完毕,及时反馈查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