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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建筑企业、安装企业、修缮企业、装饰企业加工安装铝合金、塑钢门窗征收增值税管理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8-07-16 【字号: 【打印】
 

关于加强对建筑企业、安装企业、修缮企业、装饰企业加工安装铝合金、塑钢门窗征收增值税管理的通知

朝国税发[2001]69

各县(市)国家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流失漏洞,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铝合金、塑钢门窗制售安装征收增值税的政策规定,市局决定对建筑企业、安装企业、修缮企业、装饰企业(以下简称建安企业),铝合金、塑钢门窗制售安装缴纳增值税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整顿,现就加强铝合金、塑钢门窗制售安装的增值税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政策界定:

1、征税对象

建安企业、建安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和个体经营者制售、制售并安装铝合金、塑钢门窗取得的收入(包括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186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6 ) 447 号文件的规定,应一律征收增值税。

对建安企业外购的成品铝合金、塑钢门窗负责安装取得的收入(设立单独的机构经营货物销售并独立核算的除外),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1994]122 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不应征收增值税。

2、计税依据

建安企业制售、制售并安装及个体经营者给消费者制售、制售并安装铝合金、塑钢门窗,征收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建安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加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铝合金、塑钢门窗的计税依据为:本企业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的,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征税;没有同类产品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价公式:

计税价格=基价×1+∑各项取费%)+材料价差

基价=材料费(预算价格)十人工费+机械费

3、纳税环节

建安企业制售、制售并安装及个体经营者给消费者制作并安装铝合金、塑钢门窗的纳税环节为销售环节。建安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加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铝合金、塑钢门窗的纳税环节为移送环节。

4、纳税地点

    (1)铝合金、塑钢门窗制售、制售并安装的固定业户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上述企业异地安装销售的,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137 号文件规定执行。

2)铝合金、塑钢门窗制售、制售并安装的非固定业户,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征收管理:

1、税务登记管理

1)凡属应缴纳增值税的铝合金、塑钢门窗制售安装纳税人必须按照纳税人,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均须按照规定到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朝阳市区内从事铝合金、塑钢门窗制售安装的纳税人,属于建安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按照建安企业管理级次确定税收管辖权,其它纳税人按照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市区内税源管理问题的通知》(朝国税征[2000]193)规定的原则,确定税收管辖权。

2、发票使用管理

按照国家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凡属我市从事铝合金、塑钢门窗制售安装的纳税人,必须使用国税机关的正式发票,不得开具其它票据或打白条。购货方也必须向销货方索取国税机关的正式发票。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和索取国税机关正式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国税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税款征收

对财务帐目健全、核算准确的纳税人,国税机关可根据其实际情况,采取查帐征收的办法征收其税款;对财务帐目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其生产经营情况的纳税人,国税机关可采取定期定额的办法征收其增值税或核定其应纳增值税税额。

三、时间安排:

清理整顿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纳税人自查阶段,从现在开始至8月10日前结束,主要是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督促纳税人进行自查。第二阶段为重点检查阶段,从8月11日开始至8月底结束,该阶段市县两级国税机关抽调稽查力量进行全面检查。第三阶段为整改验收阶段,从9月1日开始到9月10日结束,根据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该行业的增值税管理;上报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总结。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铝合金、塑钢门窗制售安装的增值税管理是多年来我市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也是今年我市调整收入结构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各单位一定要从贯彻中央治税方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深入学习有关政策法规,搞好调查研究,以认真负责的精神搞好该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强化对这个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

2、精心组织,严密实施。铝合金、塑钢门窗制售安装的增值税纳税人经营方式比较复杂,纳税观念比较淡薄,将其纳入正常的规范化管理需做好很多工作。各级各单位必须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做好各方面工作,确保该行业的纳税人全部纳入正常的规范化管理之中。要加强税务机关内部的协调,统一部署,同步实施,搞好摸底调查、稽查检查和税务登记工作;要注意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认真排查和取证,及时解决纳税人确认、税款征收、流动业户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使管理措施落在实处。

3、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加强铝合金、塑钢门窗制售安装的增值税管理,必须加大税收宣传的工作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使之进一步提高该行业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新闻媒介广泛开展专项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要通过专管员告知、稽查检查等形式使该行业的纳税人了解法定责任,自觉履行纳税义务。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促进该行业的税收管理。

4、密切配合,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强铝合金、塑钢门窗制售企业的增值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单位要从全局的角度来对待这项工作,特别是在摸底和协查的过程中,各单位要密切配合,按时反馈有关情况,不得敷衍了事。各单位在清理整顿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政策,依法办事,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确保完成治理整顿和规范的任务。

 

                         二00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