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某工业企业向银行借了一笔贷款,请其他企业提供担保,该担保企业向我企业收取了一笔担保费用,咨询该担保费用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答: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担保合同都是无偿的,如果担保人收取费用,那么担保合同就是无效合同。因此该企业支付的担保费用为不合法的费用,不能在所得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