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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取教育储蓄相关问题
发表日期:2006-06-28 【字号: 【打印】
 

        我市某一居民询问支取教育储蓄开具学生身份证明开始实施的时间?到哪里去开学生身份证明?学生在外地上大学是否可开具证明?
        答:根据国税发[2005]148号《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储户支取教育储蓄应持存折,户口簿(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到所在学校开具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在外地上大学的学生也可到所在学校开具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