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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低值易耗品,如取得了合乎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作进项税抵扣?
发表日期: 2006-09-04 【字号:
 

购入低值易耗品,如取得了合乎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作进项税抵扣?

答: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作为准予
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本题首先要
分清购入低值易耗品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购进低
值易耗品且用于应税项目,只要取得了合乎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额可以抵
扣。但如果将购进的低值易耗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则其增值税额不可以抵扣;如果是小
规模纳税人购进低值易耗品,即使取得了合乎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也不
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