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般纳税人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怎样计算所得税应税所得? 答:税法规定,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应作为收入处理。其产品的销售价格,应参照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没有参照价格的,应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组成计税价格。所以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应在年终按差额(确认的市场销售价格一成本)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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