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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知识解答(1)
发表日期: 2008-03-13 【字号:
 

问:为什么强调纳税人是汇算清缴的主体作用?

汇算清缴的主体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纳税人应依据税收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汇算清缴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在汇算清缴工作中纳税人应负有涉税资料的举证责任。

 

问:各征收局汇算清缴主要工作内容的包括哪些?

1各征收局在汇算清缴的工作的重点是受理、审核纳税人汇算清缴上报的各种涉税资料。

2、制定2007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安排、计划等工作,组织召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会议。

3、印发汇算清缴必要的表、证、单、书。

4、安排和协调各部门发布和解答汇算清缴相关事宜,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5提高认识,以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为契机,实现新老税法的平稳过渡,确保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实施,推动2007年度汇算清缴质量的全面提升。

6、在汇算清缴期间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各级税务机关的涉税审批工作。

7、在汇算清缴期间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纳税人备案等后续管理工作

8、做好汇算清缴各项数据的收集、整理及建立各种企业所得税管理台账工作。

9、发布社会中介机构名单,掌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鉴证业务范围等工作。

10、强调事前、事中审核控制及事后总结的汇算清缴工作方法。

11、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总结和企业所得税税源汇总表报送工作。

 

问:2007年度汇算清缴适用的法律文件是如何规定的

2007度汇算清缴虽然在200811以后进行,但2007度汇算清缴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相关的法律文件规定执行,各征收局要结合汇算清缴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实现新老税法的平稳过渡。

 

问:2007年度汇算清缴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2007年度汇算清缴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办理结清税款手续。

 

问:汇算清缴基础数据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的有多大影响?

纳税人的汇算清缴基础数据质量以及主管税务机关对汇算清缴基础数据的审核二个关口是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好坏的决定性因素。

2006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出现的各种错误、失误和不足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列举如下:

1、在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中,全市共形成“虚假”所得税减免信息19,280万元。

①我市根本没有“东北老工业基地减免”、“ 民族自治区域减免”、“天津滨海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等减免税项目,有9户企业填写了该类减免。

在企业所得税减税、免税项目中,只有“第三产业” 减、免税项目有“其他减免”项目栏次,除此之外各种减免项目都应对应填入具体、明晰的减免税项目栏次。有9户企业项目栏次填写错误

免税所得项目指代不清,混淆了“各项免税所得”和“减免税”的概念,有14户发生该类错误。

填写没有发生的审批项目。1户企业购买了国产设备,可在规定的年限内抵免企业所得税。但该企业2006年度根本未实现应纳税所得额,不存在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却在表中填写了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额。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总表第二行“投资收益”为“负”的有关问题: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第七条规定,“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应经税务机关审批后税前扣除。全市有“投资收益”为“负”的企业7户,有3户企业“投资收益”形成的-7983万元在汇算清缴期内按汇算清缴规定进行了纳税调整;有4户企业“投资收益”-2174万元暂未进行核实。“投资收益”为负的企业可认为是冲减收入(或已形成损失),而投资损失不论数额大小都应是省局审批。

3、《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总表第二十一行“加计扣除额”有关问题:

我市有10户企业申报“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项目,征收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通知》(财税[2006]88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文件规定,只将1户企业的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相关资料电子文档上传了市局。其余9户企业发生“加计扣除”92万元,相关情况不清。

4、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中“工效挂钩企业”的有关问题:

我市有53户企业填报“工效挂钩”栏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征收局只将其中的34户企业的电子文档上传市局,其他19户企业没有报送,相关情况不清。

分析以上出现的各类错误、失误和不足,我们可以看出,纳税人、税务干部和税务机关都有责任,其原因如下:

1、纳税人方面

①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对现行的相关税收政策掌握不足,对企业所得税政策理解不够;

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水平低,专职税务会计少;

个别企业办税人员责任心低,对税务机关的要求只是应付差事,申报表应填写不填写,填错行(项)、不应填写乱填写,错填,填写项目数据不准确等等,对汇算清缴的理解还处低层面;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中故意作弊,认为税务机关不能识别真伪。

2、税收管理员方面

①税收管理员对复杂、涉及面广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和业务流程生疏,欠缺自学能力的问题;

税收管理员的财务、会计知识匮乏,没有对财务报告审核和分析的能力,对汇算清缴重要性认识不够,更不懂得使用财务决算报告,不能有效应用财务决算报告对汇算清缴资料进行分析;

税收管理员责任心不强,缺乏把关意识,直接导致个别纳税人产生侥幸心理进行虚假申报。

3、征管局方面

①虽然征收局对汇算清缴工作非常重视,但是没有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奖惩机制,导致汇算清缴工作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

个别征收局没有真正落实总局分类管理的相关要求,没有落实“抓大、控中、定小”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方法,导致汇算清缴质量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