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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申报的时间
从办理税务登记的次月起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可向管理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经主管国税机关核准后,纳税人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
二、纳税申报的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限期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三、纳税申报的方式
目前主要采用上门申报的直接申报方式和网上申报的电子申报方式。
上门申报即纳税人或代理人直接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征收申报大厅进行纳税申报。
网上申报是纳税人或代理人不需要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而是用网络传输的方式将电子数据文档发送到税务机关指定的网页或电子信箱,并将有关款项及时存入税款预储户;同时在纳税申报期前,将与电子数据相同的纳税申报纸质资料送达申报征收窗口的一种电子申报方式。
四、纳税申报时报送的资料:
纳税人依法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及规定报送的各种附表资料、异地已税凭证、财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报送下列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
(2)《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税控IC卡(使用小容量税控IC卡的企业还需要持有报税数据软盘)及《销项清单》。
(4)加盖开户银行“转讫”或“现金收讫”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或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延期缴纳税款文书。
(5)《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和加油IC卡、《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
(6)《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及采集的软盘。
(7)《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及采集的软盘。
(8)《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及采集的软盘。
(9)《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及采集的软盘。
(10)《代开发票抵扣清单》
(1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清单或实行网上认证企业的《企业网上认证结果清单》
(1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以上第(1)、(2)项为所有纳税人必报资料。除此之外,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纳税人须报送第(3)项资料;未实行“税库银联网”且当期有应纳税款的纳税人须报送第(4)项资料;第(5)至(12)项为当期发生该项业务的纳税人必报资料。
其中,下列纳税人还需分别报送以下资料:
A .总分支机构纳税人应报送下列资料:
(1)《总分支机构税收情况明细表》(本地分支机构);
(2)《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外地分支机构)。
B.加油站纳税人应报送下列资料:
(1)《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
(2)《加油站加油信息明细表》;
(3)《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C.使用税控收款机(包括普通收银机加装税控盒)纳税人应报送《税控收款机营业报表》。
D.福利企业应报送:《福利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附表》;
E.增值税直接免税的企业应报送下列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附表》;
(2)《增值税减免企业年度结表》。
F.增值税即征即退生产企业应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附表》。
G.增值税减半征税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应报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减半征收增值税申报附表》
H.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应报送下列资料:
(1)《废旧物资购销存月报表》;
(2)《废旧物资收购明细表》;
(3)《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及开具清单与软盘。
I.出口免抵退税企业应报送下列资料: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申报表》;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抵扣明细申报表》(进料加工业务企业适用);
(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发生退税业务时填报);
(4)《生产企业进口料件明细表》(发生退税业务时填报);
(5)《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发生退税业务时填报);
(6)《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明细申报表》(发生退税业务时填报)。
J.列入总局、省局监控的企业应报送:
(1)全国(省)重点企业税源状况月报表(企业表)
(2)全国(省)重点企业税源状况月报表(产品表)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应报送下列资料:
(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资料;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3)《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4)《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
(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报指标》。
小规模纳税人中属于总分支机构、加油站、税控收款机使用单位、福利企业、增值税直接免税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生产企业、增值税减半征税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废旧物资经营单位以及旧货经营单位(上述A、B、C、D、E、F、G、H)的,除《增值税纳税申报附表》及其相关指标外,其它附报资料的要求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同。
3、备查资料
(1)已开具增值税发票销项清单;
(2)已开具普通发票存根联;
(3)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及购进废旧物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5)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7)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五、应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申报窗口进行申报。
消费税纳税申报指南
一、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委托加工(另有规定者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四)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三、纳税地点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3、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税款,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
1、工业企业受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地点确定在受托方所在地,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代收的税款。
2、个体工商业户受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地点确定在委托方所在地,由委托方在收回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四)退关或国外退货的应税消费品的补税地点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
(五)金银首饰的经营单位到外县(市)临时销售金银首饰,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报纳税。
四、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及缴款办法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以一个月为一纳税期,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缴纳税款。
五、纳税环节
(一)生产环节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的消贯品,销售时纳税;其中生产者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不征税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因最终生产的消费贯品需缴纳消费 税,为此,对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贯税准予抵扣。
(二)进口环节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三)零售环节
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博士学位
六、报缴税款的方法
纳税人报缴税款的方法,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视不同情况,从下列方法中确定一种:
(一) 纳税人按期向税务机关填报纳税申报表,并填开纳税缴款书,向其所在地代理金库的银行缴纳税款。
(二) 纳税人按期向税务机关填报纳税申报表,由税务机关审核后填发缴款书,按期缴纳。
(三) 对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业戶,税务机关可根据其产销情况,按季或按年核定其应纳税额,分月缴纳。
车 购 税 纳 税 指 南
一、纳税人购置新车办理车辆购置税需携带以下资料:
1、纳税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车辆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车发票复印件及报税联(第五联)原件
二、纳税人在车购税窗口领取《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三份),按表后说明及样表(车购税填表处)填写完整。
三、纳税人将资料及《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交车购税纳税窗口,等待领取缴款单,纳税人持缴款单到工行缴款后,将缴款单回执联交车购税窗口。
四、纳税人在车购税窗口等待领取:
1、《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2、《车辆购置税缴税收据》
3、车辆合格证原件
4、《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车主留存联
五、车辆上完牌照后,将《机动车行驶证》及《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复印件交车购税窗口建立档案。
六、纳税地点:阜新市国家税务局车购税办税服务厅
七、联系电话:0418-2283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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