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税直属税务分局在2004─2005年辽宁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再次被辽宁省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这是该局连续四届荣获此殊荣。 多年来, 国税直属税务分局始终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目标盯在高起点上,年年都有新的提高。1998年至2005年连续8年被辽宁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称号;2003年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的称号;2005年被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的称号。近年来,他们勇于探索,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了“军税企校”共建共育、“百户企业诚信纳税签名”、“党徽戴起来,党旗挂起来,党的活动搞起来”“不让一个干部掉队”和“纳税服务绿色通道”等活动,为文明创建活动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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