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纵观我局近十年来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历程,笔者认为,税收信息化建设是伴随着征管改革不断推进、依法治税理念不断深化、各项管理不断加强的历程,并且在不断发展完善中,日益成为支撑税收工作健康有效运转的坚强依托,发挥着须臾不可或缺的作用。
记得我89年刚上班时,当时的信息化建设仅限于税收计会统、办公文印等个别岗位上单机使用,而且还是“苹果”机。从2000年初开始准备的金税工程二期建设成为国税信息化建设全面发展的转折点。全系统增加了计算机基础设施,计算机局域网开始建设并初具规模,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为主的纳税申报大厅应运而生。2005年9月以来,全系统又紧锣密鼓地为税收综合征管软件CTAIS上线做准备,在网络硬件建设、干部技能培训等方面为信息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省局、市局的经费、设备方面的大力投入支持下,2005年年底前,经过清理检查漏征漏管户、归集档案资料、代码初始化、静态数据采集核对录入、发票库存柜台采集、业务初始化采集录入、岗责体系设置、动态数据采集录入等环节的紧张工作,顺利完成了CTAIS的上线工作,使综合征管软件在我局全面上线运行。
综合征管信息系统CTAIS、金税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的推广,实行了纳税人信息资料“一户式”储存管理,方便查询分析,拓展信息应用。部分数据实行总局和省级集中后,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和挖掘利用,定期编发数据处理和分析报告,辅助领导决策,指导基层征管工作。利用各种数据开展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等工作,查找征管薄弱环节,促进税源管理。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等多种申报方式,大力推广使用银行卡、电子结算等多种缴款方式,提高办税效率。消除了纳税人申报纳税的时空限制,免除了纳税人因客观原因超过纳税期限而受到的不必要处罚,受到了纳税人的普遍欢迎;推行“一窗式”办税服务,简化了纳税申报手续,让纳税人真正做到申报纳税“一趟清”。加强税务网站建设,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税法宣传、纳税咨询辅导水平。优化纳税服务,使纳税人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涉税事项;降低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提高税收效率。规范了税收执法,促进了廉政建设。税务系统从登记、管理、申报、征收到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等各个环节都实现了工作的电子化,改变了传统的手工操作模式,所有工作步骤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可以使系统内部管理日渐高效、规范、科学、透明,减少了执法的随意性、人情性,通过信息化的管理,还可以随机查询每项业务工作的质量,过错责任一目了然,从而有效地规范执法行为,限制了不廉行为的发生,促进了税务机关的廉政建设。
笔者认为要想充分发挥税收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职能作用,必须以人为本。根据岗位特点,区分不同对象,分级分类实施全员信息化培训,帮助税务干部掌握信息化知识,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广大税务干部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学习,勇于实践,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应用信息技术的主动性、积极性,以更好地适应税收工作需要。
(海州区国家税务局 李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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