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屈指算来,我参加税收工作已经二十年了。从税经历的点点滴滴仍历历在目,远逝的岁月,让我历经了军转干部到普通税务干部,再到走上领导岗位的变迁;流走的光阴,也让我经历和体验了税收的巨大变化,亲身感受了税收事业在奋进开拓中走向辉煌。
我们也在享受着税收事业这种巨变带来的累累硕果。从1994年的4000亿元到2006年的37000亿元,税收收入的增长,让我们感到国家在一天天变得富强,生活在变得越来越加美好。飞速增长的数字让我们不再感到惊讶,因为其中背后蕴含着税收法制不断完善、征管改革、机构设置等一系列变化带来的成功因素。
要讲变化,首先莫过于思想认识上的变化。
和谐社会的征纳税关系离不开法治。记得1992年,在实践的基础上,国家颁布实施税收征管法,使它也成了税收征管的第一部法律,成为了依法治税的里程碑。如今,15年过去了,税收宣传活动越来越变得丰富多彩,“依法诚信纳税”的观念也在日益深入人心。身边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在逐渐的提高,税务干部也不再是“金口玉言”。“依法征税”的观念已经在税务干部心里牢牢树立,程序化、规范化已经贯穿在税收工作的每一环节,机构分离、相互制约的模式成为了依法行政在机制上的保障。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等措施的制定,更让我们征税时不能再随心所欲,人情税、关系税也在离我们远去。正因为有了这些可喜变化,我们的工作可以更广泛地接受广大纳税人的监督,才有了政务公开、阳光办税这些更加贴近纳税人的制度措施,才可以去煅造文明公正、廉洁高效税收队伍,才可以去树立让纳税人满意、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社会各界满意的国税形象。
说变化,还要一下说纳税服务的法定化。
记得十五年前,要说税务干部那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纳税人可不敢轻易得罪。然而经过十五年的转变,税收理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优化纳税服务已成为了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征管法更是把纳税服务作为了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一夜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由管理与变成了对等的关系,“以我为主”转变为了管理与服务,“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的标语正在悄悄地消失,“纳税服务”的新作风在逐渐地取而代之。服务是对纳税人基本权益的尊重和保护,更是建设和谐社会中一种温情的体现。随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提示申报、触摸屏、政策公告板、个性化服务等等措施的推进,纳税服务也在时代发展中与时俱进,而今的纳税服务已不单单是停留微笑和耐心的表面应付,正在朝着税收政策宣传、提高工作效率的深层次方向努力。服务已不是一句空话,一句口号,而是一种行动,一种工作。正是由于这种理念的改变、认识的提高,才让纳税人体会到“零距离”服务的温暖,真正感受到了机关作风的转变,才让我们的税收事业获得了更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
说变化,还有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信息化时代的到来。
从十多年前的骑自行车、摩托车下户到现在的税务所配备面包车,从以前传阅纸制文件到现在的无纸化办公,从手工记账到CTAIS的上线运行,办公方式在十多年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想想那时,一个分局才有几台386电脑,如今,“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网络、数据平台”这些从没听过的名词在我们的工作中逐渐变得习以为常。我们这些已近五十岁的人,也同样要在CTAIS软件上按步骤进行每一项操作。正是信息化在税收领域的应用,给税收效率带来了突飞猛进的变化,让我们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减少了人为的干预和随意性,使我们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在朝着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方向快速发展。
十五年的历程,就像一首歌,激昂奋进,荡气回肠。税收事业在向前发展变革,但是国税人为国聚财、依法征税的职责没有变,国税人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没有变。每一次改革、每一项举措都令人关注,但我们的宗旨没有变,我人的职责和目标没有变,正因为这样,我们才依然保持着那份执着、那份热情,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海州区国税局 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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