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阜新市细河区国税局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大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他们进商场入社区,通过多种渠道向人民群众宣传税收知识,并注重从业户提出的疑问入手,反映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有针对性的引导业户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的税收法规,从而解除群众心中的疑惑,化解矛盾融洽征纳关系,创造和谐的税收环境。 在税款征收和税法宣传中,局里得知到花园市场的部分经营业户对税收政策存在疑问,随即专门派人到市场向业户进行宣传,从而进一步了解到其主要疑惑有三个方面,一是下岗再就业优惠证是否是三年内有效;二是持有优惠证的业户为什么还要缴税;三是月销售额不足5000元怎么也不能免缴。针对这些问题,税务人员逐一进行答复,找文件查资料咨询劳动部门等,最终消除了业户心中的疑惑。
针对再就业优惠证的有效期问题,有的业户认为只要在三年期内就应该管用,不需要缴税。如果税务部门收税,就是没有执行有效期的规定,与劳动部门办证时说得不一致。为解除业户的疑惑,局里安排车辆拉着业户到市就业服务中心,咨询了具体办证人员,请他们给予解释,使业户消除了对优惠证有效期的疑惑。 针对持有优惠证为什么还要缴税的问题,业户的理解是有优惠证就应该什么税也不用缴纳,在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上存在偏差。为了让业户转过这个弯子,税务人员结合文件及优惠证上的内容给其解释,由于多数文件是采用正列举的方式来解释的,列出的是免税项目,未明确指出什么税不免,而业户说我们分不清什么这税那税,就是不明白既然免税为什么还要收。税务人员反复查找资料,找出了国税发[2003]119号文件,由于该通知上明确指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增值税应税顶目的个体经营活动,要照章征收增值税,业户看到这个文件后,终于解开了持有优惠证还要缴税的思想疙瘩。 针对月销售额不足5000元怎么也要缴税的问题,税务人员细致的向业户讲解税务部门具体的操作方法,税务机关对于业户的个体经营活动,不可能进行全天候的跟踪,也不能够十分精确的掌握业户每个月的销售数额,只是每年年初对业户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给予估算,或是通过抽查一个月进行测算,从而核定业户的月销售额及应纳税额,尽可能的使纳税额符合业户的经营情况,力求公平公正,但要做到绝对的准确是不现实的,除非税务人员常年对业户实施追踪。假如说某一个月由于业户有事没有经营、或是赶上淡季等原因,其销售额未达到5000元,税务部门会给予一定的考虑,但不能由此而影响整个年度的纳税。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年度内的月销售额均达不到5000元,就应该照章缴纳增值税。通过大量的解释工作,业户对照章纳税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消除了闷在心里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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