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福州市国税局稽查局接福建省国税稽查局转来的福胜安全用品有限公司从事骗税活动的线索,初步分析后认为,这是一起有货物出口但采取低值高报手段骗取出口退税的重大案件。该案引起了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视,被列为两部局挂牌督办案件,福州市国税局遂提请福州市公安机关介入侦查。
经查,福胜安全用品有限公司于1998年8月在香港注册成立,苏立胜为董事,在招商银行总行离岸部开立离岸账户,1999年至2003年9月在福州设立实际经营场所,从事劳保手套和劳保服装的出口业务,案件涉及广东、湖北、江西等9个省75户生产厂家、5个外贸公司和13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厂家。该公司于1999年至2003年9月期间,出口劳保手套6113万双,报关金额6402万美元,实际成交价为2473万美元,高报出口3929万美元;指使生产厂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07份,税款2585万元;已取得出口退税款1305万元。福州市国税局已做出税务处理决定,追缴其骗税款1305万元,处以2倍罚款2610万元,现已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将该公司离岸账户的240万美元追缴入库。同时决定追缴涉案外贸公司已退税款1043万元,外贸公司未退税款1506万元不予办理退税。其余骗税款正在由涉案地税务机关追缴,公安机关已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8名,苏立胜已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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