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印发<2008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2007]203号)要求,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决定于2008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税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其中管理岗位4人,计算机岗位4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资格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
二、招聘组织程序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报名、笔试、体检、公示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由省国税局组织。
(一) 岗位查询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入《2008年上半年辽宁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A类岗位信息表》,请考生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查询,或登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http://ln-n-tax.gov.cn)查询。
(二) 报 名
笔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报考人员可在2008年2月27日9:00至3月7日24:00期间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2008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照片,照片审核合格后,报考人员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并提交,不允许更改,网上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内容,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具体报名和确认办法见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08年3月20日8:00-3月29日8:00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统一考试时间确定为2008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计算机岗位笔试内容为: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基础知识和数据库应用知识等。 笔试考场统一安排在沈阳,报考者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人事厅划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按照报考职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招考职位最后一个名额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上公告。
3、纳入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笔试结束一周内,要向省人事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本人须持身份证、户口本、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于规定时间(具体时间注意查询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参加资格审查。
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书,学历、学位证书在按期毕业时提交,逾期不能提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弃权。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采用百分制计分,计分组当场计算考生得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迟到或未能参加的视为弃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考生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注意事项将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和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培训中心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到指定医院进行。对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
(七)考核
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辽宁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办理事业单位聘用备案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址:http://ln-n-tax.gov.cn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24-23185057
附:《2008年上半年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A类岗位信息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二ΟΟ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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