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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殿胜的内弟开了一个小卖店,因为附近有六七家小卖店,张殿胜同志一视同仁将其内弟的小卖店一样核定税额照章纳税。有的业户就对其内弟说:“你姐夫在税务局,你不用缴税,税款省下来就是很可观的利润。” 他的内弟便多次找他,要求在税收方面给予照顾,张殿胜同志说,你还让不让我干这个工作了,你如果让我继续干下去就照章纳税,他把内弟每月交税的完税证收集在一起,挂在税务登记证上面。内弟没有办法,只得打消了在税收上打主意的念头。
张殿胜同志在到辖区某企业例行检查工作中,在会计“发出商品”科目项下发现一笔货款需补税近十万余元,该企业厂长听后态度蛮横,放出风来说要税没有,要命有一条。张殿胜深入该企业,宣传了税法的严肃性和违法的后果,同时对有关税法进行了详细的解释,最后,该厂长解开了心中的疑团,脸上露出了心悦诚服的笑容。在本镇企业负责人的一次会议上,该厂长说道:“国税老张这个人不太好对付,软硬不吃,但热心。”
几年来,张殿胜同志一方面立足本职,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另一方面,他洁身自律,严格执法,为纳税人服务,为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受到了各级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由于他出色的工作,2004年他被省文明委授予“辽宁省学雷锋标兵”称号,在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事迹交流。去年又被丹东市国税系统树立为廉政标兵,辽宁省国税系统授予“优秀税务工作者” 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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