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我省国税系统多个单位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多名个人荣获辽宁省“雷锋号”“雷锋奖章”荣誉。这些受表彰单位的成员及受表彰个人中大部分为女同志,“三.八”节当天,省局党组书记、吴新联局长专门致信祝贺,并顺祝全省国税系统女同志节日快乐。贺信全文如下:
鞍山市岫岩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盘锦市盘山县国税局稽查局综合科、营口市南楼开发区国税局及大连市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班组等单位的妇女同志们:
值此今年3月5日纪念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44周年和社会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7周年之际,我省国税系统的鞍山市岫岩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10名女同志)、盘锦市盘山县国税局稽查局综合科(6名女同志),被全国妇联授予2007年度“全国巾帼文明岗”的光荣称号;营口市南楼开发区国税局张英华同志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的荣誉称号;大连市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班组(8名女同志)等单位,被辽宁省精神文明委授予“雷锋号”或“雷锋奖章”。这里,我谨代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向你们表示诚挚的祝贺,并感谢你们为辽宁国税系统赢得了荣誉。
长期以来,辽宁国税系统广大女干部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在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税收征管,建立健全税收服务体系,如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办好12366服务热线和税务网站,完善“一窗式”管理,实行“一站式”办税,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全程受理代办制、办税服务时限制和预约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出了女同志的优势,以出色的工作赢得了纳税人赞誉,靓丽了辽宁国税的服务窗口,为推动辽宁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今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党的十七大也将召开,做好今年的税收工作意义重大。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总局提出了今年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强调要做到“四个坚持”,开展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这为我们做好今年的国税工作指明了方向。
我衷心希望辽宁国税系统的广大女干部,以雷锋为榜样,以先进为动力,坚持与时俱进,做到奋发有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以主人翁的姿态,在各自的岗位上爱岗敬业、锐意进取。为辽宁国税再上新台阶,创造出不同凡响的业绩;为推动辽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顺致全省国税系统女同志节日快乐!
辽宁省国税局局长 吴新联
200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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