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表彰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201个,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200名。其中,我省荣获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的是: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和平分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抚顺市国家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局,盘锦市国家税务局兴隆台兴工分局,葫芦岛市国家税务局兴城市局共五个单位。荣获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个人是: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沈河分局二科科长刘晓光,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叶庆,鞍山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周传国,本溪市国家税务局桓仁县局局长金锡海,锦州市国家税务局义县局局长梁晓东五位同志。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受表彰单位和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促进税收事业全面发展的实践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增强献身税收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先进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更加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