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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局取消41户残疾人就业企业税收优惠
发表日期:2008-09-10 【字号: 【打印】
 

  4月10日至6月30日,锦州市局对本地区安置残疾人就业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清理,共取消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标准的企业41户,占原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户数的46%。现所有检查合格企业均按规定与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会保险,并通过银行为残疾人职工如实发放了高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建立并落实了残疾人上岗考勤制度,严格考核残疾人实际上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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