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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新联局长关于税收分析专题讲座
发表日期:2005-12-08 【字号: 【打印】
 

    在全省计统工作会议期间,计统处邀请我讲一堂税收分析课。从事计统工作的同志,都是税收分析的行家里手,税收分析也是计统部门的职责所在。很高兴今天能在这个场合谈谈我对税收分析的体会、想法,来跟大家共同提高。下面我就讲讲对税收分析的心得体会。 

    第一部分:从经济到税收的角度谈税收分析

      一、宏观税源分析

    就宏观税源分析,总体讲,近几年进步是很大的。刚到税务局的时候对税收几乎没有什么分析,只是简单的计算今年比去年增长多少。后来开始进行税收和经济(GDP)的简单比较、GDP加物价与税收增长的比较,如果是一比一点几就认为是超经济增长,大家就很满足,以为这种分析是很到位了,觉得税收收足了。其中有税收思路上的问题,也有缺乏统计指标的问题,很难进行税收与经济的比较。现在仍然有分析上的困惑和难以解决的问题。严格讲上下之间信息是不对称的,上级税务机关很难根据下级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去判断某个地区税收增长如何、是否正常、里面是否包含征管因素和人为因素,一些地区在进行增减因素分析时候,总是愿意拿个案说明情况。这种方法可能有道理,但上级部门很难判断分析是否准确,因为上级税务机关很难了解每个地区大量个案的情况。如何判定一个地区税收征收状况,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税收增长情况正常与否,还需要通过哪些因素进行分析,用什么样的标尺来衡量一个地区的税收是否正常,要找到一个最基本的方法,而不是简单的去拿出几户企业说明是增长还是减少,这种以点带面的分析很难代表整个地区的整体情况。由于一个地区的税收状况一定是与宏观经济相联系的,因此衡量一个地区的税收情况一定要与经济指标相联系、相结合,从经济角度用宏观经济指标来判定税收的程度怎样、质量如何。

    从经济角度分析税收大致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税收增长的弹性分析

    简单的讲税收增长的弹性分析就是拿税收增长和相应经济增长相比较,看其增长关系是否协调,特点是两个相对数之间的比较。如果经济增长9%,税收增长18%,弹性系数就是2。这是经济领域内经常用到的弹性系数法。类似的弹性系数分析应用的范围很广,除了税收弹性关系还有电力弹性关系、就业弹性关系等,分别反映经济量的增长需要电力增长多少,经济增长就业应该增长多少。电力弹性关系应该是1:1的,目前超过1:1了,反映出我国的电能消耗大,说明我国在发展过程中,重工业占的比重增长更快些,耗电的系数就高一点;目前就业弹性系数下降为0.1,经济增长只能带动0.1的就业增长,说明我们的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了,经济增长了,但我们的就业并没有同比例的增长,三产中能够吸收劳动力的产业相对来讲发展的慢一点,所以我们的就业弹性就低了。这里要强调的是,弹性系数一定是在两个经济现象之间存在函数关系,不存在函数关系就不存在弹性系数。弹性系数方法是税收分析中最常用的一种手段,主要有三个特点:

    1.弹性分析主要是用于税收执行期的分析。它不是对历史数据的分析,而主要是用于税收执行过程中的分析,主要用于月度分析,也可用于年度的分析。根据不同期限的要求,来衡量一个地区的税收增长是否合理、发展趋势怎样,通过这种分析去查找原因。

    2.弹性分析相对来讲比较简单。因为它是相对数的分析,相对数的分析可以稍微简单一点,不用太精确,它不用将经济指标掰得很细,揉的很碎,指标的选择相对可以粗放一些,大体笼统地得出一个相应的对应关系。

    3.弹性分析结果的可用性比较强,经济的水分是有限的。弹性系数是两个增长系数的比较,假定GDP的基数有水分,在执行期中,水分的部分和真实的部分同比例增长,这时候是不影响弹性关系的,只有当水分的部分增速大于真实部分增速时,才会产生执行期弹性关系上的水分。但如果每一年水分增长的速度都要快于真实部分的增速,且快于的速度还不小(否则影响也不大),那么GDP中的水分将随着时序越来越高,比重越来越大,这是不可思议的。因此,水分只能是保持同速增长或是以微弱的高于真实部分的增速进行统计,而不可能以大幅度的虚假水平进行统计。以这个逻辑来推理,只要把弹性关系做好了,用弹性关系来分析税收增长是否合理是有据可依的。水分的因素有,但应该说不是很大。

    我们在用弹性进行分析时,要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一定要用税收和经济最直接的连接关系进行分析。比如,要拿和增值税最直接的指标(工业增加值)进行比较,而不应该拿GDP进行分析,否则就掩盖了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就不能说明问题,要保持二者有比较贴切的函数关系。目前统计局颁布的月度指标比较少,我们要与统计局沟通,尽可能的从其颁布的指标或内部指标中找到税收与经济能够连接上的统计指标。这是我们首先要做的工作,这项工作也是做得越细越好。

    2.一些指标需要我们进行换算。第一,要将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换算成全口径工业增加值。统计局每个月都公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因为我们增值税是全口径的工业企业缴纳的税收,所以我们要找全口径的工业增加值。往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要高于全口径工业增加值的增长,因此我们一般要进行一定的换算。换算的方法通常是通过历史的数据,利用二者增长速度的比例关系来进行滚动计算,即找出二者增速的规律进行外推,利用季度(甚至是月份)数据进行滚动推算的结果会比较准确。第二需要计算的是价格。统计局公布的工业增加值是不变价的形式,税收反映的是现价,因此要将不变价换算成现价。这种换算从全国来讲有一个方法,即不变价加上物价指数(即全国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这种方法在全国可以用,因为它是包括了进价和销价以后,拿出很多工业品价格得出的一个加权平均的结论,其中包含原材料、加工产品的最终的价值。到省里这种方法就不能用了,因为省里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仅是这个省的产品取若干样品的价格,而加工产品是需要原料的,如果原料完全是本省自产自销,它就和全国一样了。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原料从外省购进,当外省的原料价格超过了加工品价格的时候,尽管加工品的价格也在涨,物价指数很可能和实际情况不符。比如炼厂成品油价格上涨,但原油价格也在上涨。若炼厂原油完全从大庆购进,只取这一个炼厂的成品油为样本,样品价格上涨8%,则按统计局的计算方法本地区物价指数就为8%。原料是从大庆购进的,在取样本的时候不可能取大庆的样本。但最近出现成品油价格倒挂的情况,原油价格很可能上涨30%、40%,所以实际上这个省的价格很可能是负增长。由于统计局的计算没有考虑外购原料价格上涨的因素,只取本省样本的价格,就可能得出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结论。因此在省级进行分析时就不能采用物价指数这种方法。一般采用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换算成全口径工业增加值同样的方法,即利用不变价和现价两个指标的前期绝对数之间的动态规律来推算后期指标。第三是出口和内销的计算。增加值里很多是出口的,而我们实行的是出口退税政策,这就影响了税收和经济关系的比较。原来我们的调库受指标的限制,不能全额调库,现在已经是应调尽调了,虽然会有一定的滞后期,但用累计数来计算差额就会少一些。增值税直接收入对应的经济量主要是内销部分,出口部分是应该剔除的,可以通过出口交货值和出口交货值的增长系数以及全口径工业增加值的增值率,计算出出口货物所占的比重,并在整个增加值中加以剔除,剩下的就是内地部分的销货值。第四个要考虑的是库存。增加值是用实耗法计算,增值税是进项抵扣,进项抵扣和实际消耗之间是有出入的。企业进了一大批货物都抵扣了,但可能不完全进入当期的产值中,之间就会有一个差额。这是指原料的库存。还有就是产成品的库存,当企业生产产品时,增加值是按产品计算,不销售也叫增加值,但增值税是按销售额计算的,只有销售之后才有销项,二者之间又有口径的差距。在统计指标上,可以通过当期产品的销售率来反映库存对产成品的影响。一般来说,销售率年度之间的变化不是很大,一般会保持在95%左右。主要有影响的是原料的库存,特别是价格波动的时候,企业会根据价格的状况突然增加或减少库存,这对税收会产生影响。但从累积的角度来看,影响很小或没有影响。从企业来讲,库存资金一定会保持在一个合理的状态,尽量要将原材料占用的资金压缩到最低状态。

    还有一条很重要的,也是我们一直强调的工作是要建立税收分析档案。当我们在分析税收的时候,一些地区往往会举出一些个案来说明情况。个案是永远存在的特殊情况,我们不能总拿个案说话。我们的任务应该是把特殊情况拉出来,把常规情况跟常规情况进行比较,即剔除非即期因素,比如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查补税收、清理欠税、缓交税款、政策性减免等等。如果不建立档案,非即期因素会使得本来应该有的函数关系失真。没有税收档案,就很难进行准确的税收分析。在进行税收与经济分析时,一方面要让经济指标尽可能接近税收;另一方面要让税收的数量尽可能的接近经济,就是要保留即期的税收数量,并尽可能剔除非即期的税收数量,这样才可以看出当期一定经济量的增长能产生多少相应的税收增长。若两方面工作做得好的话,从理论上讲,税收和经济的增长应该是1:1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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