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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皇姑区局组织青年志愿者到劳动力市场宣传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发表日期:2007-04-17 【字号: 【打印】
 

  4月13日上午,皇姑区局团委组织该局20余名青年志愿者,深入到皇姑区劳动力再就业市场,通过设立税政咨询台、在信息发布显示屏上滚动播出税收优惠政策、组织人员在信息发布大厅游动发放税收宣传单等形式,现场宣传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这次宣传活动,体现了该局从创建和谐社会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关注弱势群体,把税收优惠政策及时送到下岗职工手中的务实工作态度。这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政策宣传单3000余张,回答再就业人员提出的各类涉税问题200余条。

  近几年,皇姑区局通过在社区设立咨询联系点、在闹市开设宣传站、成立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讲师团等宣传方式,使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深入人心。三年来,该局认真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共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所享受的政策优惠达988万元,为32户因接受下岗职工达到全部用工30%以上的企业办理了所得税减免,优惠额度达479万元;为637户未达增值税起征点(月均销售额5000元)的下岗再就业个体户办理了免征优惠;减免了633户下岗职工办理再就业各类税收登记工本费25320元。

  这次在区再就业中心向下岗职工送上税收优惠政策,也是该局税收再就业优惠政策宣传的一个延续,目的是希望能够通过这种形式,让广大下岗职工知晓税收优惠政策并利用好政策为自己的再就业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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