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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盘山国税实行“企业税法责任约谈”举措
发表日期:2007-04-24 【字号: 【打印】
 

    盘山县国税局针对某些企业工商执照登记的法人代表与实际经营人不符,法律责任不清问题,为加强税源管理,明确税收法律责任,实施了“企业税收法律责任约谈”举措。

    一是税收管理员深入企业与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经营人约谈,了解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经营人及办税人员的真实身份、办公准确地点、通讯方式等情况。

    二是了解企业经营状况,预测本年度实现税收情况。

    三是征求企业对税务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对企业营业执照上法人代表与实际经营者不符问题,通知企业限期变更相关内容,并在变更前填写《承诺书》,承担企业应尽的税收法律义务和责任。

    五是将搜集到的企业有关资料整理归入企业税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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