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省税收收入突破900亿元, 同比增长28.6%,增收突破200亿元
税收收入实现稳定较快增长 为构建和谐辽宁提供财力保障
记者从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税务系统共完成税收收入924.8亿元,同比增长28.6%,增收205.8亿元,增幅居东南沿海十一省市前列;累计为全省筹集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94.8亿元,同比增长34%,增收99.7亿元,增收额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总增加额的74.2%,同比提高17.7个百分点。税收收入的稳定较快增长,增强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也为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理念,更好地解决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等民生问题提供了强大的财力保障。
据税务部门介绍,上半年我省各税种均实现了较快增长,流转税(包括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海关代征两税和营业税)税收完成571亿元,同比增长20.8%,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1.7%;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投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收入完成205.6亿元,占全部收入的22.2%,比上年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全省各地区收入规模和增长幅度也双双攀上新高,税收收入呈均衡增长态势,全省各地区收入规模均超过10亿元,13个地区税收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其中,大连、沈阳收入超过100亿元,占全省收入规模的54.2%;鞍山收入超过80亿元;盘锦、营口收入超过40亿元。另外,我省第二、三产业(不含车辆购置税)税收收入增长迅猛,同比增长分别为29.9%和27.9%,税收收入达到536.7亿元和359.5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58%和38.9%。
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我省税收收入之所以保持如此高速增长,得益于全省国民经济的快速良性发展。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辽宁“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大力推进“五点一线”对外开放战略;继续深化以国企改革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国有大型工业企业改造,积极培育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重点推进煤炭、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后劲不断增强;鼓励科技自主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装备制造业等新型产业基地建设,经济结构得到不断优化;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民生工程,促进了和谐辽宁建设。各项措施的稳步实施,使我省经济发展呈现出多年少有的好形势,实现了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投资、出口、消费相协调,全省经济增长创13年以来同期最好水平。经济的大幅增长,企业效益的不断提高,为税收增长奠定了坚实的税源基础。今年1-5月份,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9.4%,另外,全省工业品出厂价格、原材料燃料动力等购进价格上涨因素带动工业增值税同比增长22.9%;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5.8%,商业增值税同比增长20.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62%,也有力地推动了企业所得税的大幅增收,上半年,全省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投资企业所得税同比增长了60%。同时,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的关心支持,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全省广大纳税人的理解配合等等,也为税务部门组织收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保证将潜在的税源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税收收入,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坚持和落实科学的税收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以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为己任,积极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依法治税,科学管理,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组织收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管理保障。
今年以来,我省税务部门继续巩固去年全省集中开展税负调查分析工作的显著成果,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建立了专门的纳税评估工作机构,开发应用了数据分析系统,强化对各类涉税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应用。建立了税收管理员平台,进一步明确了岗责体系,优化了业务流程,实现了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的纳税评估工作常态化,初步建立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良性互动的管理机制,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工作中,全省各级税务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大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同时,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上半年税务部门对我省房地产、建筑安装等11个行业组织开展了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加大了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打击偷逃税等不法行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上半年,全省稽查查补收入共入库5.3亿元,清理陈欠入库2.33亿元。
在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同时,全省税务系统还在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与实践。进一步加强了税收软环境建设,规范了审批事项,简化了审批程序,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以办税公开为重点,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利用办税服务厅、省国家税务局和省地方税务局互联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税收政策,让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涉税事项,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部门还进一步强化“阳光工程”和“春风工程”建设,开展了争创“最佳办税服务厅”和评选“办税服务明星”活动,积极为纳税人提供预约、延时服务等个性化服务,积极营造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办税环境。为方便纳税人办税,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全省税务系统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税库银联网电子缴税系统试点工作,推行了网上认证和网上申报,无偿为纳税人进行辅导培训和提供申报软件,受到了纳税人广泛好评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辽宁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得知,为使辽宁全面振兴的成果通过税收这一载体惠及全省人民,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税务机关从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战略部署,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这一主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对纳税人开展政策宣传和辅导,认真研究解决新老政策衔接、政策适用等问题,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税收政策。1-6月份,全省税务部门共办理减免退税154.4亿元,同比增长19.3%,税收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在落实振兴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全省税务部门制定了增值税转型抵、退税管理办法,开展了增值税转型增量退税与收入调度平衡分析工作,1-6月份,共办理增值税转型抵退税7.8亿元。
在全国调整福利企业税收政策试点工作中,全省税务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政策宣传,积极为福利企业和残疾人税收政策咨询、办理纳税事宜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1-6月份,共为全省福利企业办理退税8.26亿元。
在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全省税务部门积极建立健全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领导协调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加强政策指导和跟踪问效,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税收优惠政策开辟绿色通道。全省上半年共减免税收3.98亿元。全省税务系统还认真贯彻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继续做好培养创业带头人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和自主创业者提供税收政策支持。
在出口退税政策落实工作中,全省税务部门继续巩固和推进征退税衔接工作成果,简化规范人工审核,提高出口货物退(免)税受理、审核、审批和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为出口企业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受到企业好评。1-6月份,全省共办理出口退(免)税82.2亿元,同比增长20.1%,增加13.8亿元,有力支持了我省外贸经济和出口企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