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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发表日期:2008-03-13 【字号: 【打印】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其中的关键核心就是依法行政。税务部门作为政府行政机构,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依法行政的政策法规上,义不容辞地要履其职,尽其责。

    几年来,全省国税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及监督制约机制,在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会签、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收执法检查、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当然,一些与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诸如干部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要求的专家型、复合型政策法规人才不多,一些干部应对新情况、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等等。在客观上执法责任制的推行不平衡,重大案件审理还比较薄弱等等。

    面对存在的问题,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全省国税系统的政策法规工作要有前瞻性,要站在历史发展的高点,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工作。近日,省局吴新联局长对如何开展好政策法规工作做了精辟论述。他说,当前要围绕两条主线,履行税收职能。首先要正确理解税收执法与税收职能的关系。两条主线一是税收执法;二是税务部门要不断研究如何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税收执法和税收职能是紧密联系的,税收职能的本质是税收的杠杆作用,税务部门通过执行税收政策法规来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体现税收的杠杆作用。其次要准确定位省以下税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税收执法体系中,省以下税务部门的主要工作是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税收政策,要研究、熟悉、理解和把握政策,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分析政策实施效果,形成上下级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第三,既要重视税收实体法,又要重视税收程序法。两个方面同时下功夫,做到两者兼顾。第四,税务系统内部的管理工作同样要有强烈的执法意识,比如,政府采购、基建等等都要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不能个人说了算。

    吴局长强调,税收执法中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一要处理好税收执法与税收收入的关系;二要处理好税收执法与改革的关系;三要处理好税收执法与领导决策的关系;四要处理好税收执法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同时在税收执法过程中要重点解决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吴局长还就今后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做好检查监督工作;二是建立考评机制;三是制定岗位职责;四是完善决策程序;五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六是深化政策分析;七是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八是做好培训工作。

    政策法规工作是一项很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上下级之间的互动,相关部门的配合,只有这样才能在税收工作中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来源:《辽宁国税》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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