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冯敬东 局 长 负责全面工作
周正凯 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综合选案科
张延波 副局长 分管检查科,执行科,案件审理科
『机构设置』
下设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案件审理科、检查科、执行科
『基本情况』
锦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组建于2001年11月16日,现有干部25人,主要担负全市稽查工作的指导、协调、举报案件管理和直接查处涉税违法案件的任务。全局工作紧紧围绕认真查处涉税违法案件规范执行稽查职能这一中心工作,努力建一流队伍,创一流稽查,争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近年来,被锦州市政府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评为“文明单位”多项稽查工作的经验在全省国税稽查系统得到推广。
从建局伊始,全面落实一级税收稽查体制,严格执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稽查工作规程,先后制定推行了《查前告知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实行税务稽查(检查)准入制度》等制度,深入开展“阳光稽查”,及时组织专项稽查,重拳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努力营造公平的税收软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到2005年末,我市国税稽查系统累计检查各类企业2915户次,其中:有问题企业877户次,占已查结企业的34.28%。已连续三年突破查补入库税收收入5000万元大关,人均查补额高达24万元。并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成功查处多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200多万元。
围绕“以人为本,强化素质”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争创“学习型机关”为契机,通过开展《税收征管法》及稽查业务知识学习,强化干部执法水平;通过建立完善学习考评和奖励机制,强化干部进取意识;通过鼓励干部报考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律师,强化干部业务素质;通过将取得“三师”资格人员重点提拔使用,激励干部积极向上。目前,已有1人取得税务师资格, 1人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且在全市国税系统“年度税收业务知识竞赛”中,稽查干部连续三年荣获个人成绩前三名,这些人员均在各自的税收岗位上发挥出他人无可比拟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