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优化办税服务厅(室)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征纳关系,增强法制意识,促进税收管理,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结合我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五中全会精神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的意见》(国税发[2000]144号)、《关于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65号)和锦州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机关公共服务行为管理工作的意见》(锦政发[2006]4号)为依据,通过竞赛考评,进一步促进办税服务厅(室)规范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推动税收征管服务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评比范围
各县(市)区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室),市局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
三、评比的主要内容及扣分标准
(一)窗口设置规范(5分)。办税服务厅(室)应当根据工作职能需要合理设置申报纳税(涵盖各税种的申报和审核事项;征收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减、免、退税申请;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采集、审核和处理有关涉税数据等业务)、发票管理(涵盖企业发票领购资格和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申请,发票发售和代开,发票缴销、验旧、挂失等业务)、综合服务窗口(涵盖税务登记事项,开立或变更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有关税收证明等事项;涉税事项申请;纳税咨询与办税辅导等业务)的数量;开设绿色通道窗口;各窗口应有明显的标志和标识,同时公布各窗口的职能。
应设未设的,每缺一个类别窗口功能扣1分;窗口职能未公布扣1分,窗口无标志和标识每少一处扣1分、不规范扣0.5分。
(二)制度健全落实(15分)。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征期值班长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考勤或外出登记等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度,要公示服务承诺内容和时限并认真履行。实行征期值班长制度(非征期亦应要安排人员值班),厅内设置值班长工作台和岗位标识。值班长必须坚守岗位,佩戴“值班长”标志,并按要求填写值班登记簿。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首位接洽的窗口人员,必须认真热情地为纳税人答疑解难,本人回答不了或解决不了的事项,纳入首问负责制度程序管理,转给值班长处理。由值班长(非征期为指定值班人员)对首问事项负责处理、转办,并进行全程监控和登记。政治业务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有笔记、有检查。建立办税服务厅人员考勤或外出登记簿。
制度不健全,每缺一项扣1分;值班长不在位扣1分,不戴标志扣1分,无值班长登记簿和记录不全(包括首问事项和处理结果)各扣1分;政治业务学习无计划、无内容、无检查每缺一项扣1分,笔记每缺一人扣1分;未如实填写考勤或外出登记簿的扣1分。
(三)公开内容完善(15分)。文明办税“八公开”内容全面、规范。公开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税法公告制度)、公开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办税时限、程序和手续、个体定额等,以及办税服务厅办税人员的照片、姓名、职务、工号等)、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偷骗抗欠税处罚标准)、公开稽查工作规范、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税务人员守则、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及有关廉政规定)、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
“八公开”内容每缺1项扣1分;“八公开”内容每落实不到位一项扣1分。
(四)服务优质文明(15分)。窗口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精神风貌好。严禁工作时间阅报刊、玩游戏、闲聊等现象;窗口有纳税人时,不打私人电话。举止文雅、言行规范,严格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要主动问话,任何情况下不与纳税人发生争吵。人员在位好,无无故脱岗现象。
不统一着装、挂牌或着装不整每1人次各扣1分;看报刊、玩游戏、闲聊每1人次扣1分;不文明用语、主动问话每1人次扣1分;发生争吵每1人次扣5分;人员无顾脱岗每1人次扣1分。
(五)便民措施到位(15分)。为纳税人办税提供方便条件,配置供纳税人使用的公用电话、桌椅、饮用水和笔墨、复写纸、印台等用品。配置并利用好公告板(栏),设置办公(税)指南、表格填写样式和宣传资料存放公示架。有条件的可设置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幕。设立群众意见箱和举报箱。
无书写桌(台)、椅各扣1分;无小型办公用品扣1分;无资料存放架或公示架扣1分;无表格填写样式扣1分;无公用电话扣1分;无饮用水扣1分。对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利用不好各扣1分;无信息公告板(栏)和利用不好各扣1分;无《办税指南》扣2分;无举报箱、意见箱各扣1分。
(六)环境卫生整洁(10分)。厅(室)及周围环境净化、美化、绿化。书刊资料摆放整齐,台、桌面整洁无灰尘,室内无蜘蛛网,地面干净无杂物,不存放与办公无关的衣物、洗漱用具,娱乐等物品。
书刊资料摆放不整齐扣1分;台、桌面不整洁扣1分;室内有蜘蛛网扣1分,地面不干净扣1分;乱放私人生活用品扣1分;在厅内存放其他与办公无关的物品扣5分。
(七)技能应试熟练(10分)。一是组织笔试(5分)。测试内容为本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办税程序和时限、办税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日常文明用语,征管法及细则、相关法律法规等。测试方式:按厅(室)人员50%的比例以现场抽号的形式确定参考人员,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考试人员平均分值乘5%确定分数。二是现场技能测试(5分)。通过计算机操作对办税服务人员进行测试,掌握其熟悉岗位业务、办税快捷准确和践行服务承诺情况。按厅(室)人员50%的比例确定测试人员。测试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快捷、无误完成本岗工作加5分,不熟悉岗位业务、办税达不到快捷准确每1人次扣1-3分。
(八)纳税评议满意(15分)。征期向厅(室)办税的纳税人发放“问卷调查表”,调查的内容包括:文明服务、办税质量、工作效率、规范执法、廉洁自律五个方面,每项内容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根据每个纳税人填写“问卷调查表”时的选择,满意为2分,基本满意为1分,未作任何选择为0分,不满意扣1分。每次问卷调查得分=[(满意分+基本满意分-不满意分)/收回问卷调查表份数]。
发生针对办税服务厅(室)人员行为的投诉举报,经查实,属于文明服务、办税质量、工作效率、规范执法方面的问题,按照涉及的方面,每次每方面扣3分;属于以税谋私、吃拿卡要问题扣10分,以税谋私受到纪律处分扣15分,严重违纪的取消评比资格。办税服务厅(室)人员发生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的,取消评比资格。
四、考评办法和奖惩
(一)市局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组长王兴无任组长,文明办、监察室、征管处、办公室负责人为考评小组成员。下设考评办公室,考评办公室设在市局文明办,负责日常工作。
(二)办税服务厅(室)竞赛评比每年举行一次。考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系统内部检查考评与听取纳税人的反映(现场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实行百分制扣分办法(基础分扣完为止),满分为100分,按八大项主要内容确定分值,细化评分内容和扣分标准。年终按合计总分数排序,分别评出“最佳办税服务厅” 1-2个、“最佳办税服务室”1-2个,“优秀办税服务厅”2-3个、“优秀办税服务室”3-4个,并实行挂匾亮牌和相关物质奖励。
(四)本考评成绩将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内容,其中“最佳办税服务厅(室)”加5分,“优秀办税服务厅(室)”加3分。同时,将其作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政绩、精神文明创建和纠风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办税服务厅(室)是纳税人检验税务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窗口,也是征纳双方直接沟通的重要枢纽。因此,各单位要把评比竞赛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并同税收征管、精神文明创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2.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做到有组织领导、有活动内容、有具体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制,分解目标,不留死角,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3.健全机制,注重效果。各单位要以评比竞赛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有效的运行、管理、考评和保障机制,依法征管,热情服务,不断提高软环境建设水平。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评比竞赛活动的宣传力度,培养和树立各类先进典型,认真总结经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