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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国税系统职业道德规范
发表日期:2006-07-12 【字号: 【打印】
 

(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1、忠于社会主义税收事业,牢固树立为国聚财的理想和信念。

2、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专业技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3、艰苦奋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自觉为社会主义税收事业做贡献。

(二)坚持原则,依法治税

1、熟悉税法,宣传税法,准确运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

2、公开办税,不徇私情,应收尽收,在税法面前人人平等。

3、敢于同偷、逃、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自觉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严格职业纪律,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坚决纠正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做清正廉洁的执法者。

3、崇尚科学文明,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表率。

(四)文明征管,优质服务

1、强化服务意识,恪尽“公仆”责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的征纳关系。

2、谦虚谨慎,规范服务,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3、举止端庄行为规范语言文明办税环境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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