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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国税局廉政教育“五加强”
发表日期:2006-07-14 【字号: 【打印】
 

一是加强日常教育。向全体干部推荐廉政教育文章,并撰写体会文章;开展“观片月”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分组讨论的形式,增强文明执法,勤政廉政的自觉性。二是加强重点时期超前教育。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机(子女升学、婚丧嫁娶)前,通过发放公开信、廉政谈话等形式提醒干部遵守有关廉政规定,强化自律意识,防患于未然。三是加强党纪法规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开展全系统党章知识竞赛活动,兴起学习贯彻党章的新高潮。四是加强典型教育。通过报告、座谈、宣传等形式,树立国税局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激励广大干部;同时开展对本单位发生的案件,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通报”,切实起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五是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密切和检察院的联系和沟通,结合不同时期干部的思想动态,组织报告会,或旁听腐败案件审理等形式,从中吸取教训。做到防微杜渐,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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