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国税局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实现了公开有“果”。一是政务公开与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注重在提高干部素质上下功夫,在全系统鼓励干部报考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并将取得“两师”资格人员列入选拔干部重点使用对象。2005年全局报考“两师”的人数位居全省14个市级国税局的首位,2006年全市国税系统有14人获得“两师”证书,目前,已有70人先后取得了“两师”资格证书。由于素质的提高,带动全地区国税系统精神创建活动的提高,目前,已有8个基层局进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有5个基层局进入市级文明单位行列;有近二分之一的税务所(分局)进入市级以上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行列;有20名国税干部先后被授予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二是做到政务公开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在实施政务公开的过程中,锦州局在全系统开展了“123工程”,即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一个主题”,落实教育和责任“两项制度”,建立了单位、社会、家庭“三结合”的党风廉政建设格局。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了“一把手”廉政工程,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行风建设和执法监察,从严查处了以税谋私、为政不廉的行为。至今,锦州市局已连续十二年荣获“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三是做到政务公开与税收征管服务相结合。为充分发挥征管服务“窗口”政务公开的作用,推出了“四个规范、四个满意”活动。即规范服务言行,服务态度让纳税人满意;规范服务承诺,服务效率让纳税人满意;规范服务设施,服务环境让纳税人满意;规范服务程序,服务质量让纳税人满意。在2006年对1000户纳税人走访中,纳税人满意度达到95%以上。在10月份开展的税负调查分析工作中,锦州市局采取集体约谈与个人约谈相结合、内部宣传与外部宣传相结合、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相结合、责任追究与严格公示相结合,使广大纳税人能够充分理解和支持税务部门工作,自觉进行自查自纠,促进了该项工作的良好有序进行。四是做到政务公开与地方建设相结合。锦州局始终以支持地方建设为己任,在税收政策宣传、军税共建、捐资助学、扶贫帮困、税收与经济分析等多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06年10月与驻锦65663部队共同举办的“税海军魂”文艺演出,受到市委、市政府和驻锦官兵、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好评,在电视台多次播放。至今,锦州局已连续多年荣获市政府颁发的“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