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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一“户外”纳税人主动补税款2.7万
发表日期:2006-11-20 【字号: 【打印】
 

纳税人正在向税务干部咨询“税负调查分析”有关事宜

 

上周,正在办税服务大厅检查工作的太和区国税局副局长刘凤群,遇到了一位纳税人,要补缴2.7万元的税款。可办税人员翻了全部所列名单怎么也找不到这户企业。难道是外辖区的纳税人走差了门,还是办税的税务干部记错了名?经纳税人自我介绍得知,原来他们企业是没列入纳税约谈名单的,但通过政策自查,发现应该补交,所以就主动来交税款。

据记者了解,这户企业是该局辖区内锦州市磁器材料厂,不在税务机关所列有疑点问题名单之列,既不是当查户,也无需参加税务机关组织的约谈。据这位厂长说,税负调查分析工作展开时,他们从税收管理员的宣传中得知:“凡税负异常和偏低的都要参加税务机关的约谈和企业自查,进行自我纠正,目的就是为了规范税收秩序,提高征管质量,增强依法纳税意识,给依法纳税者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他们企业觉得这是一件大好事,也是一个发现、改正问题的好机会,而应交的税款早晚得交,自己查改出来,总比税务机关查出来而受损失更好。因此,就组织财务人员,自己进行了自查自纠,发现因有关政策理解偏差而存在少缴2.7万元税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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