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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国税系统举行大规模税收业务考试
发表日期:2008-07-10 【字号: 【打印】
 

524日上午,锦州市国税局在市第二中学举行了系统税收业务考试,来自全市国税系统包括科所长以上领导干部在内的各岗位人员计533人参加了本次考试,并取得了良好效果。纵观本次考试,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各级重视。各级领导对本次业务考试高度重视。早在年初市局就将系列税收业务考试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市局领导多次在全局重点工作安排中予以强调;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直接参与,周密部署,从参考人员的确定、试卷命题、考场设置、监考、判卷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并亲自监考。为做好此项工作,市局主管部门专门制定具体方案,积极做好考务保障工作。各基层单位积极行动,普遍进行动员,并利用每周学习日、讲座等学习平台组织干部集中学习、辅导和模拟考试,提高学习效果,充分调动干部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了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二是参与广泛。广大干部思想认识明确,积极响应市局号召踊跃报考,报考人数占系统在职干部总数的43.3%各单位参考人数均超过了35%,其中直属分局、稽查局考人数均在六成以上。各级领导干部起到了较好的带头作用,除一人因病请假外,共有296名副科()长以上干部报名参加考试,占参考总人数的55.5%市局中层、基层局班子成员有33人参加了考试,其中8人为主动、自愿参考,自愿报名一般干部183人,占参考人数的34.3%三是奖惩严明。为切实体现市局“强化业务培训”的年度工作要求,鼓励干部职工加强业务学习,市局制定考试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加大奖惩力度,除对考试成绩优异的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外,还将考试成绩列入干部聘用上岗的业务考试成绩,对自愿报名参加考试的基层局领导和机关处长给予单位、处室或个人绩效考核加分。同时,对基层局报考人数低于本单位在职干部总人数20%,或应考而无故缺席者,分别给予所在单位绩效考核扣分;在要求取得“两师”资格证书人员必须参加考试的同时,明确规定考试成绩不及格者或不参加考试者,取消相关津贴补助待遇。四是成果明显。本次考试分AB卷,总分各120分,内容涉及新的税收政策法规,征管法及细则,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计算,以及十七大、公务员法等基础知识。考试结果,A卷平均分数为82.80分,及格率为87%B卷平均分数为83.07分,及格率为85.5%。此次考试不仅是对干部业务学习的检验,也是对各单位教育培训成果的检验,更是“收好税、带好队、树形象”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考试,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自觉学习的热情,营造了浓厚的学习业务、钻研业务的氛围,对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打造学习型机关,促进税收征管起来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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