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税局、分局,市局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关于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坚决制止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行为的要求,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重申并提出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坚决制止公款大吃大喝不正之风
1、各级国税机关内部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公务接待或接待系统外来宾要严格执行地方政府规定的接待标准,一律安排工作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2、市局机关工作人员到下级机关进行公务活动一律在内部食堂用餐,需要住宿的要住内部招待所或当地政府指定的接待宾馆。
3、各级国税机关不准用公款到营业性餐饮、娱乐场所聚餐或举办联谊活动;不准利用工作调动、职务晋升之机用公款安排宴请;不准利用会议、学习、培训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
4、各级国税工作人员一律不准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
二、坚决制止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的行为
1、各级国税机关内部公务活动中,严禁用公款相互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索取、收受其他单位或纳税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要按规定进行登记上交。
2、严禁各级国税工作人员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严禁以各种名目到下属单位或纳税人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占用下属单位或纳税人的通讯、交通工具等物品。
三、坚决制止公务活动中的其他不正之风
1、严禁用公款取得各种高消费娱乐场所、俱乐部会员资格或支付各种费用。
2、严禁各级国税机关组织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活动;严禁国税工作人员到下属单位或纳税人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旅游费用;严禁接受纳税人安排的旅游活动。
3、严禁用公款超标准购建、装修住房;严禁到下属单位或纳税人处报销购建、装修住房费用。
4、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不准公车私用或擅自外借公务车辆。多人外出办事或开会要压缩出车数量,提倡集体乘坐面包车。
市局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西柏坡重要讲话和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会议上提出的“四个不准”、“五个严禁”、“四个严格控制”、“四个坚决制止”的要求,在全体干部中深入开展“两个务必”教育,不断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艰苦奋斗优良传统。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奢侈浪费现象的种种表现,找准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厘定公务接待和经费支出标准,研究解决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行为。要将执行上述规定情况作为2003年各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剖析查摆,落实整改,切实纠正。要通过开展财经审计和执法监察等工作,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和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纪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构成违规违纪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做出经济处罚、组织处理或给予党政纪处分。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从重处罚,直至辞退或开除公职,并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00三年六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