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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国税局八项措施开展“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部门,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活动
发表日期:2007-04-28 【字号: 【打印】
 

    盘锦市国税局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的“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部门,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活动中,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了八项工作措施。一是开展读书活动。要求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年内每人要读五本好书,要有笔记,有体会,不得少于一万字。二是开展调研活动。要改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调研活动以局为单位,各局纪检监察部门年内完成调研文章不少于一篇。三是开展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坚持每周安排半天时间,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科学理论知识;学习与各自岗位职能要求相适应的纪检监察工作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等专门业务知识和税收业务知识。四是开展“廉政讲坛”活动。以“廉政教育日”为平台,开展讲廉政课活动,每名纪检监察人员要在廉政教育日为干部讲一次廉政课,在教育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同时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语言表达能力。五是开展网络导廉活动。依托廉政网建立网络学习交流园地供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和交流,纪检监察人员利用市局廉政网学习新知识,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六是开展知识测试、笔记展评、论文评比等活动。调动和激励广大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确保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达到理论功底更加坚实,知识结构更加完善、胸怀视野更加开阔的目标。七是开展作风整顿活动。要求系统内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八个方面优良风气”,把强化纪律作风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基础,把贯彻执行纪检监察部门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办案纪律作为重点,坚持常抓不懈。八是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全面贯彻落实2006年市局重新制定和规范的17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