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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国家税务局公示承诺
发表日期:2006-03-27 【字号: 【打印】
 

一、办税服务厅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即:公开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公开稽查工作规范;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

二、办税服务厅设立税务登记、发票发售审核、咨询服务、待批文书、税额核定、纳税申报审批、纳税申报征收等窗口,并有相应的标志和标识。

三、公开办税窗口所辖范围内个体经营者税收定额和核定定额的程序、方法及税款缴纳情况。

四、规范办税服务厅工作流程,简化办事手续,为纳税人提供诚信服务。

     五、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着装上岗,挂牌服务,恪守税务干部职业道德,使用文明用语,热情认真办理每一项业务。

六、办税服务厅服务设施完善齐备,为纳税人提供整洁、舒适的办税环境。

     七、税务人员不准接受纳税人的宴请;不准接受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准到纳税户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准向纳税户压价购买商品。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做到为税清廉。

以上承诺,诚恳希望社会各界、广大纳税人给予监督。

 

市国税系统监督投诉电话:0427-2823640

  涉税举报电话:0427-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