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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国税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专门制定下发《关于重申不准税务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敛财的通知》,切实加强税务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是开展调查。全系统各单位成立调查小组,负责了解掌握系统干部子女升学的基本情况,并将干部子女升学登记表统一留存备案。
二是签订承诺书。全系统各单位与有子女升学的干部签订2008年不操办子女升学承诺书。承诺书规定了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接受下属单位和个人、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现金、有价证券等六项承诺内容,并以此为基本依据,对违反承诺者,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强化监督。全系统监察部门不定期到餐饮场所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和系统内部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严格考核。根据制定的《通知》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要求,市国税局对参与他人子女升学操办活动的税务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规定的税务干部,追究其所在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并把此项工作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