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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税务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四项措施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由部分公开向全面公开推进。该局认真编制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将机构概况、政策法规、办税指南、征管规范、行政审批以及监督投诉等纳税人普遍关注的涉税信息全面及时公开,并将纳税人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和办理过程、结果作为公开重点,确保权力运行阳光透明。
由事后公开向全程公开推进。注重事前、事中公开,对涉税事宜的工作标准、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实施全程公开,主动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由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推进。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政务公开专栏,设置电子公开屏,编印税收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开设税收咨询窗口,将有关税收政策及服务行为标准、服务承诺、税务人员工作职责及时向纳税人公布,将办税服务厅建成对外税务政务公开的中心。同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主流媒体,将有关最新的税收政策、重大的税收举措向全社会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营造良好的税收氛围。
由单向公开向互动公开推进。通过举行税企座谈会、局长接待日制度和服务大厅值班长制度,搭建便民互动平台,广泛接受咨询,开展有效沟通,方便纳税人的监督。他们还积极利用税法宣传活动,组织税干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大力开展送税法上门活动,增强税收政策的透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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