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铁岭市国家税务稽查局组建于1995年,其前身为铁岭市税务局稽查大队,现隶属于铁岭市国家税务局。局内设有综合业务科、稽查科、案件审理科、执行科、协查科、办公室等六个职能部门共七个科室。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1人,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本科学历17人,大专科学历13人,女同志8人,中共党员25人。
根据职能分工,国税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金融保险企业营业税(部分),中央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从2002年1月1日起新办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对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国税稽查部门围绕上述相关税种,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在实际工作当中,市国税稽查局主要负责铁岭地区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同时负责对全市国税系统稽查业务管理工作。打击、惩处涉税违法犯罪分子,监督、检查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净化税收征管环境,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保障国家税收的顺利实现,是我们的主要工作职能。
稽查局新的领导班子成立以来,本着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主观能动性和首创精神,结合铁岭国税稽查工作的实际,适时提出了四个突破即:队伍管理要有新的突破;稽查收入要有新的突破;各项综合指标要有新的突破;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要有新的突破。从而使我市稽查工作在全省的综合排名有一个大踏步的前进。 为此稽查局主要做了以下各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今年初为加强机关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我局制定和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非在编人员管理制度》《机关办公管理制度》,推动出台了《铁岭市国家税务局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奖励办法》。二是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今年以来,市稽查局始终把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通过对大要案件的查处提高稽查的威慑力。三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和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保持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政策措施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推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加强对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领导,在市局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整治办成员组成专项检查督导巡视小组,对各单位专项检查进行督处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省局部署的专项检查真正有效地展开。四是千方百计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为解决基层办案交通工具少和取证难的问题,在市局大力支持下,稽查局经多方努力,争取资金52万元,购买了9部办案用车和部分数码相机,为稽查办案提供了物资上的保证。
我局的廉政建设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