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发票
发表日期:2005-10-31 【字号: 【打印】
 
 

    一、如何代开普通发票?

    答: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发生属增值税、消费税应税项目的业务,可向所在地国税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并按规定缴纳税款和发票工本费。

    申请代开普通发票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一)业务发生证明;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三)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二、如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向主管国税机关领取、填写《代(监)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审批表》,并按规定缴纳税款和发票工本费。

    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三)购货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四)购销合同或购货方出具的购货证明;

    (五)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