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在税法宣传上,从过去的简单的散发税收资料,上升到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的答疑解惑上来。一年来,通过去人、去电、去函等形式,到纳税人中答疑解惑300多起,切实起到了“宣传税法、贯彻政策、解释疑问、延伸服务”等多重功效。二是在征纳关系上,从过去的“我说你听”的执法与被执法的“保姆式管理”关系,上升为互动协作的“唇齿”关系,将执法、管理、服务融为一体,有力促动了税企双方的和谐。三是在涉税服务上,从过去的一张笑脸、一条毛巾、一杯茶水的浅层次服务,上升到以规范执法为基础,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以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为目标,结合纳税人的实情,量体裁衣,适时提供便捷的服务。四是在涉税事宜办理上,从过去简单的“你申请我审批”,上升到积极帮助企业分析问题,认真开展服务性调研,用足用好税收政策,最大限度的发挥政策效应上来。五是在服务理念方面,从过去单纯强调执法就是打击、就是震慑,上升到通过追求人性化的服务,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提高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积极营造和谐、共赢的良好投资环境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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