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发表日期:2008-08-04

        近日,在国税局青工委第三次代表大会上,开发区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这是该局在文明创建工作中获得的又一殊荣。

几年来,开发区局在营口市国税局的领导下,按照“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总要求,围绕“和谐、平安、文明、创新”这一主线,坚定不移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内抓服务、外树形象,大力组织收入,通过全局的共同努力,达到“倡导一个观念——国税核心价值观;完善两个机制——税源管理联动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实现三个突破——责任区管理、纳税评估和行业专业化税收管理;提升四个能力——税源监控、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和开拓创新”的目标,造就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国税干部队伍,税收收入连年攀升,纳税服务不断优化,07年实现国税收入60943万元,为开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