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区局企业所得税收入三年内两次翻番
发表日期:2008-10-06

站前区局企业所得税收入三年内两次翻番 
     由于企业核算的真实性难以掌握和监督,使得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始终成为国税机关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内容。2006年,站前区局适时提出“向企业所得税要收入”的征管思路,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当年,该局企业所得税收入从2005年的不足180万元增至580万元。2007年,该局实现企业所得税收入1263万元,首次翻番;2008年1-6月,该局实现企业所得税收入1500万元,按照正常进度估算,比上年同期又翻一番。该局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准备充分。首先,全方位开展典型调查。按照企业类型和行业分类有针对性地从五个方面调查企业核算情况,侧重收入核算和成本费用核算,对企业经营情况、缴税情况进行评估。其次,该局在抓征管、促收入的同时,搞好征纳关系和社会稳定,结合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施和汇算清缴工作,采取分期组织集中培训、定期下发学习内容等方式,积极开展对纳税人和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措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无一起上访和群访事件发生。
    二是措施得当。该局针对不同行业,采取不同办法,实行分类管理。首先,对一般纳税人企业采取所得税预警制度。将未达到行业预警值上限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全部做为纳税评估重点,三年内累计评估286户次,评估入库税款180余万元,减亏额达520余万元。其次,严格执行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国税发[2006]31号文件,对报送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税前扣除项目逐笔、逐项地核实,严格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对未按规定设置帐簿、提供纳税资料、帐目混乱、收支凭证不齐全的,一律实行核定征收。再次,对帐目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一律实行核定征收。2006年至今,该局共核定1500余户次。最后,对征收营业税税种的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定率征收。
    三是程序合法。为统一工作标准,该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核定征收办法》。《办法》规定:凡是定率征收的,按《办法》所列应税所得率标准下限执行;凡是定额征收的,按同行业企业执行;执行中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并要求严格履行税收管理员调查、企业填写《征收方式鉴定表》、所长签字、征管科科长签字、主管局长签字的核定流程,确保程序合法。
    四是落实到位。首先,该局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季度总结会议及各分管局长实地督查等方法,监督相关部门按照计划进度分步完成、整体推进。其次,该局将企业所得税管理全部纳入日常征管考核,对未按期完成的,进行通报批评。
    目前,该局对账薄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工作已全部完成。对低于行业预警值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评估、核定工作,正处于调查阶段,计划于2008年年末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