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月18日,市局机关党委组织了21名干部参加了义务献血活动,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2007--2008年度献血任务。
各基层局和市局机关各支部接到献血任务后,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献血人员,并派专人到血站做好组织服务工作,引导献血者做好献血前的各项准备事宜、提供饮用水、引导献血者在休息区排队依次等候献血等,使整个献血活动得到有序地开展。此次参加义务献血的同志有:站前区局李志强、曲凤一、王玉昆;西市区局宋斌、王海、郑立新;直属分局李荣鑫、郭文治;高新区局王晓月、季明军;稽查局李长健;第一稽查局崔海龙、张军;第二稽查局于海营;市局机关郭涛、李应强、王伟、刘秀英、田宇、姚振国、赵海城。这二十一名同志积极响应市局号召,摈弃世俗偏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充分体现了新时期一名国家公务员的高尚情操。
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宇非常重视献血工作,亲自到血站组织献血工作。站前区局李志强局长第一个到血站参加献血,起到领导表率作用,并在献完血后立刻回到了工作岗位,投入工作。市局机关的赵海城、姚振国、田宇和刘秀英同志本来是到血站组织服务工作的,当他们发现血源告急、我局没有完成献血任务时,挺身而出,主动提出献血要求。这次参加义务献血的二十一名同志中有十名同志已经是两次以上献血。大家都表示参加义务献血活动是应该的,用自已的鲜血做救死扶伤之用很有价值,也是公民的义务之举,以后还会继续参加献血。
一袋鲜血,一个生命,志愿献血,利己利人。在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潮中,崇尚无私奉献,传递爱心火炬,以奉献爱心为时代精神,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我局干部的这种爱心行动,充分体现了国税干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所取得的良好效果,以及“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无私奉献的精神。市局机关党委号召全体机关干部向义务献血的同志学习,学习他们为拯救危难患者勇于奉献一份爱心的精神,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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