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阳光 共担责任——我局雷锋爱心储蓄基金走进营口市特殊教育学校
发表日期:2008-07-15

 今年5月18日是全国第十八个助残日。由营口市文明办、营口电视台和营口市残联主办的“共享阳光,共担责任”——雷锋爱心储蓄基金走进特殊教育学校活动拉开了营口市第十八个助残日活动帷幕。我局做为第一批雷锋爱心储蓄基金成员单位,也参与了此次活动。
    营口市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辽宁省重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主要是营口地区的盲聋哑和智障儿童,这些儿童更加需要社会的关心、关注和关爱。在市文明办的积极倡议下,来自于我局、客运集团、航标处、雷锋生前战友组成的雷锋爱心团和部分辽宁省“雷锋号”等数十家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了这次活动。此次活动举行了捐赠仪式,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宇和开发区局主管领导分别代表雷锋爱心储蓄基金成员单位和辽宁省“雷锋号”进行了捐赠。营口市特殊教育学校、营口戏曲学校和红旗小学的师生为到会的领导和嘉宾表演了精彩的文艺节目。
    本次活动共为营口市特殊教育学校筹集善款7万余元和若干学习生活用品,极大地改善了该校经费不足的办学困境,为营口的残疾教育事业奉献出了一份爱心。